加班費計算機
加班費的算法不難,難的是從來沒人幫你把一整年加起來。輸入月薪和加班時數——先算公司依法該給多少,再對照你實際拿到多少,差額會自己說話。
你的加班實況
常見問題
月薪制的每小時工資怎麼算?
勞動部的口徑是月薪 ÷ 30 日 ÷ 8 小時(即 ÷240)。注意要用「全薪」:勞基法定義的工資包含經常性給與的津貼、獎金,所以輸入月薪時請把固定津貼一併算入,不要只填底薪。
公司說我是「責任制」,所以沒有加班費?
只有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、且書面約定報核備的《勞基法》第 84 條之 1 工作者,才可以另行約定工時與加班。一般上班族不在其列——「責任制」三個字本身不能免除加班費。有疑問可撥勞動部 1955 諮詢申訴專線。
補休可以代替加班費嗎?哪個划算?
可以由你選擇補休(《勞基法》第 32 條之 1),但補休按加班時數 1:1 換算,而加班費是 4/3 到 5/3 倍——同一個小時,選補休等於自己降倍。補休期限內沒休完,公司必須按加班當日的標準換回工資。時間和錢怎麼換,看你當下缺哪個。
休息日出勤為什麼不是按實際時數算?
《勞基法》第 24 條第 3 項的級距制:出勤 4 小時內以 4 小時計、逾 4 至 8 以 8 小時計、逾 8 至 12 以 12 小時計——出勤 3 小時也按 4 小時給,對勞工有利。第 1–2 小時加給 4/3 倍、第 3–8 小時 5/3 倍;第 9 小時起因月薪只含 8 小時本薪,該段按 8/3 倍計(含本薪),與勞動部試算系統口徑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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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具申明與資料來源
本工具依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24、32、39 條與勞動部試算口徑概算(平日每小時工資額=月薪 ÷ 30 ÷ 8),僅供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變形工時、輪班制與第 84 條之 1 核定工作者的計算方式不同;每月延長工時另有 46 小時上限(第 32 條)。與雇主有爭議時,請向地方勞工局或勞動部 1955 專線諮詢。


